家族办公室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
本联盟名称为家族办公室联盟(Family Office Union),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各地设立城市/区域分会,接受联盟的统一领导。
第二条 联盟性质
家族办公室联盟总会及其分会为自发性行业公益组织,所有会员定位为行业义工,没有行政级别,不领取报酬。
第三条 联盟愿景、使命与宗旨
本联盟以打造一个开放、协同、共荣的家族办公室商业生态系统为愿景,以促进国内家族办公室行业的学习提升和规范发展为使命,以支持会员间的合作对接和共赢共进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组织架构
总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分会会长自然担任总会副会长),理事若干(分会副会长自然担任总会理事),并根据需要聘任家族办公室领域知名专家担任荣誉会长、顾问等。
分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会员人数不限。各城市/区域分会每年选举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不设连任届数限制,选举结果报请总会批准。总会成员主要来自于分会会长(自然担任总会副会长)、分会副会长(自然担任总会理事),暂不进行选举,组成每年根据分会选举结果相应调整。会员入会须经所属城市/区域分会批准,并向总会秘书处报备,总会具有会员审批的最终决定权。
总会根据需要设立法律、财税、移民等专门行业的专业委员会,负责联盟体系相关专业事务的研究、尽调、评估、筛选、支持、服务等工作。
总会设秘书处,分会设秘书,负责落实对应总分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日常管理和会员服务工作,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在总会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协调、审核和批准分会会员入会申请;
3、与分会及会员进行日常联系沟通,及时收集处理会员反馈信息、不断改善服务;
4、按规定定期向会员提供发送各类信息,促成业务合作;
5、定期组织总分会及会员活动,加强会员间的沟通和交流;
6、建立和保管会员档案;
7、其它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入会条件
会员须是和家族办公室行业相关的金融、法律、财税、高端生活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热爱家族办公室事业,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认同本联盟宗旨和理念,有分享意识和奉献精神。
对会员入会采取自愿原则,不收取会员费,有关工作、会议、活动等发生费用的,采取AA制原则,由相关参与人员合理分担。
第六条 入会方式
本联盟入会采用邀请、推荐、申请三种方式。入会程序为:
1、申请人应在“易合平台”系统中的“家族办公室联盟”总会或分会主页如实填写会员信息,提交成员认证申请,由相应总会和分会管理员进行审核;
2、申请人自审核通过之日起成为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也应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可加入本联盟系统以及组建的微信群及业务系统进行交流学习和业务对接;
2、可优先参与本联盟单独或联合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会议;
3、具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所在城市/区域分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的权利;
4、对分会及总会的各项工作具有监督建议权;
5、其它有关权利。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2、关心支持联盟工作,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促进信息交流;
3、确保提交的个人及业务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有变化时及时更新;
4、报名参加的活动须准时出席,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须按规定提前请假;
5、经授权以联盟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时,应全力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团结;
6、其它应该承担的会员义务。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未能述尽的条款和细节,将与会员协商补充和制定。
第十条 对于因身份、行为等原因,不适合参与本联盟活动或者严重损害联盟名誉和利益的,联盟有权除名。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家族办公室联盟。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