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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释骏:从王振华880亿信托兜底,看富豪们为何要设立家族信托

刘释骏:从王振华880亿信托兜底,看富豪们为何要设立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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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汇盛家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30 18:31:06

转自:今日头条,刘释骏谈财富 2019-10-29 09:21:14
刘释骏:从王振华880亿信托兜底,看富豪们为何要设立家族信托

7月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儿童被上海警方刑拘,案发后,虽然公司对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事件作了快速处理,但仍然没有降低此事带来的不良影响,7月4日,新城系的三家上市公司市值蒸发约310亿人民币。

也正是此次的“黑天鹅”事件,使王振华家族的880亿离岸信托浮出了水面。

这位新城控股董事长不仅拥有香港、加拿大两地的永久居民身份,更是早在十年前就将数百亿资产装入家族信托。

离岸信托兜底,王振华家族权益或不受牵连

因为行事颇为低调,在猥亵儿童时间发生之前,王振华这一名字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但其实,他是世界排名前500的超级富豪。

2012年,新城发展(HK.01030)在香港上市,王振华身价大涨。而早在身价暴涨(新城发展香港上市)之前, 2010年至2011年间,王振华就利用信托持股,将个人资产与家族资产进行隔离。

在筹划新城发展(HK.01030)上市的过程中,王振华就设立了Infinity Fortune作为顶层控股公司,同时也设立了家族信托,并将个人所持的顶层公司的全部股份装入其中,即市值约880亿元的家族资产帝国。

王振华的全部家庭成员,都是其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而且,王氏家族的信托,设立了两个受托人,两个受托人又分别通过代名人,持有王振华拥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至此,王振华完成了其家族资产版图的布局。

虽然王振华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但在家族财富传承方面,他确实已较好地提前完成了家族财富传承。

托资产具有独立性,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受益人就成为这些委托人的合法拥有者。因此,即使委托人在进行破产清算,其设立的信托资产也不会包含在内,委托人的债务也不会转移给信托资产的受益人,法院对于信托资产也无强制追偿的效力。

这就将家族成员个人问题同家族财富及企业隔离,意味着无论王振华遭受何种惩罚,王氏家族在三家上市公司中的权益,或不会因为其个人原因而受到牵连。

事实上,不单只王振华,中国大陆的企业家们在海外,特别是香港,设立家族信托已经是普遍现象,例如潘石屹、马云、刘强东、雷军等大佬赫然在列。

马云家族信托

马云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所持股份,占其总持股的64.4%,市值约1,119亿。

马云的离岸信托,是以马云作为委托人,马云和他的家人作为受益人,家族信托(1或多个)通过两个BVI公司——JC Properties Limited和JSP Investment Limited,最终持有阿里巴巴的股票。

此后,无论婚变或传继,对阿里的控制权上,马云按照阿里合伙人制度决策或行事(为退休准备,马云清退VIE股权,减轻影响);享有的财产权上,配偶和后代将按照马云的信托契约分配或受益。

雷军家族信托

小米的老板雷军,将其持有的小米集团42.95亿的A类股以及22.83亿的B类股,共65.78亿股都托管于诺亚财富旗下的方舟信托ARK Trust(HongKong)Limited(简称“ARK”),受益人为雷军及其家人。

这样即使将来他离婚或者后代继承时,也不至于对小米集团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而且,原本按照中国税务规则要求,雷军个人持有的小米集团所有股份一旦分红,需要在内地缴纳相关税赋。但是,通过设立离岸信托,雷军在小米集团持有的利益,实际已经委托给了ARK,相当于雷军不再个人持有小米集团的所有股份,而缴税主体也相应发生改变。

通过这样的设置,雷军未来很可能只需要缴纳从信托公司分红后其个人作为受益人的税赋,而信托的其他受益人若是非中国税务居民的话,则不再需要缴纳中国税赋。更极端的可能性是,若是作为受益人的雷军并不从信托公司分红,他可能完全不需要因持有小米股份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刘强东家族信托

刘强东拥有京东的15.5%,总价值超过333亿的股份,他的离岸信托,是以刘强东作为委托人,刘强东和他的家人作为受益人。

家族信托(1或多个)通过BVI公司Max Smart Limited,最终持有刘强东所持京东的所有股份。

此时,刘强东全副身家的财产所有权已与收益权分开,当然,也与婚姻资产隔离了。至于现在他的家族信托里,受益人是否增加了他的妻子章泽天,我们外人就无从得知了。

龙湖地产利用信托完美处理婚变

提到信托,国内最出名的案例还是龙湖地产。

2009年,龙湖地产在香港挂牌上市,2012年,龙湖地产宣布集团主席吴亚军女士与丈夫蔡奎先生解除婚姻关系,消息爆出后,人们一度以为这场婚变会导致企业陷入长久的股权之争,但令人意外的是,龙湖地产依靠着家族信托,轻描淡写地化解了此次婚变对上市公司的巨大震动。

原来,早在2008年,也就是龙湖地产上市前,就已经分别设立了两个家族信托: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并将双方拥有的龙湖地产股份分别注入这两个家族信托,与此同时,还设立了龙湖地产的高管信托和雇员信托。

家族信托设立后,吴亚军与丈夫蔡奎通过分别设立的家族信托来控制龙湖地产。因为家族信托具有财产隔离保护,万一发生婚变,用于设立家族信托的这些财产是独立的,不会被当做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信托资产的独立性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所以在吴亚军夫妇的离婚事件中,没有夫妻反目、恶意重伤,也没有影响其他股东的权益,股民们也未因此遭受损失。

家族信托作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益人而存在。它在名义上不是委托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在运作上也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直接干预,这种独立性就使得信托财产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债权人追及,也不受委托人其他财产变动的影响,实现财产隔离功能。对夫妻而言,就算未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也不会因婚变而被分割财产。另外家族信托中的合法财产还可以隔离破产债权、避免债务追索,避免遗产分割和遗产税,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家业的完整和传承。

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家族信托是极为出色的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是实现信息保密、资产保障、税务筹划和继承安排等多项重要功能的安全卫士。家族信托模式的财产管理制度,纽结了人力、企业、家族和资产,在这种法律制度框架下,各种各样的财富、人力、智力资本、金融资本被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为资产的传承和继承人的发展提供了极佳的顶层设计。家族信托安全卫士能保护财富不再“裸奔”与“灭顶”,正逐渐成为顶级富豪的“标配”,助力富豪们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财富隔离保全和传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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