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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大管家之家族信托

富豪大管家之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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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办公室联盟

2019-10-30 22:40:59

转自:今日头条,Beta理财师 2019-10-28 11:49:56

作者 | BETA财富管理研究 芙蕖

出品人 | 陈悦静

整理编辑 | BETA 家族财富管理研究

英国法学家梅特兰曾说:

“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这不是因为信托体现了基本的道德原则,而是因为它的灵活性。它是一种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的制度。”

正文

中国人一向以家族的完整与传承为立身根本。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和辉煌业绩,个人财富的积累也在这40年间蓬勃增长。中国,成为全球私人财富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随之而来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财富传承、财产保护、基业长青、子女成长等话题也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这也推动了家族信托市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

01

家族信托的含义

2018年8月,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地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文件首次对家族信托进行了界定。“37号文”将家族信托定义为单一个人或者家庭作为委托人,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02

家族信托的架构

富豪大管家之家族信托

03

家族信托的四大功能

1、财富有效传承

如何有效地传承家族财富是家族信托首要关注之点,在家庭财产继承中十分重要。

国内的一代企业家目前普遍到了交接年龄,传承问题也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家的问题。通常,财富传承采取的方式是立“遗嘱”,但是遗嘱继承流程繁琐,且持续性不强,不符合企业和财富多元化的传承需求,灵活性太差,而且子女间因不承认遗嘱内容而发生司法纠纷,引起的后代争产案有很多。

而家族信托能相对直接地达成目标,持续性较强,适应企业需求和财富多元化内容,能较好地应对复杂家庭因素,避免继承权难关以及防止财产纠纷。

娱乐业大亨、著名慈善家邵逸夫在家族财产分配上就颇有远见。在原配黄美玲病逝后,就为儿女成立信托基金,保证孩子们一生富足,衣食无忧。

邵逸夫的两个儿子与继母方逸华之间存在嫌隙,而家族信托中明确规定每个家庭成员的财产的受益权,避免了家产纷争。并且,由于家族信托基金的特殊保护机制,该基金的解体将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可以有效避免家族财富的分割分散。

经家族信托运营,邵逸夫巨额遗产所得在保障家族内部稳定、传承后代子孙、守护家业长青的同时,仍然延续他生前意志,积极发挥社会公益作用,支持内地教育事业建设。

2、财产隔离保护

我国《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2017年6月,富贵鸟的联合创始人、前执行董事林国强意外去世。当年12月,林国强的子女更是当庭宣布放弃继承父亲所有财产,轰动商界。因林国强担保的债务大于其遗产数额,所以林国强的配偶、子女不得不放弃继承其遗产。

林国强生前并未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进行有效隔离,才会发生辛苦几十年积累的财富无法传承给家族成员的憾事。

3、婚前财产保护

爱情的初衷是美好的,但美好的事物往往又很脆弱,有时需要适当的保护,才能避免生活的一地鸡毛。

对于高资产、高净值客户来说,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的结合,更重要的是婚姻和资产直接联系。

随着国内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所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已经是未婚和已婚人士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由于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导致诸多富豪因离婚而使财产大幅缩水的案例数不胜数。

最为著名的案例就是默多克与第二任妻子Anna离婚付出的17亿美金的分手费,甚至影响了新闻集团和21世纪福克斯的经营。痛定思痛的老默,将资产全部放入家族信托,并通过A、B两类股权(A类股权没有投票权,而B类股权拥有投票权)的设计,牢牢把控新闻集团和21世纪福克斯公司。第三次离婚时,邓文迪仅获得位于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的一套豪宅,还有北京的一套四合院。

家族信托不仅比较彻底实现了资产转移和隔离,也避免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囧境,可谓一举两得。

4、遗产税务规划

目前国内遗产税还未开征,如果从国际上来看,遗产税税率往往比较高,而且继承人必须先行以现金缴纳税收才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财政部财税函(2017)197号的解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我国在短期内开征遗产税的可能性较低。

但即使将来开征遗产税,家族信托也可以合理应对,根据《信托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从中可以看出,信托财产不属于遗产,但在设立信托时,决定委托人是否为受益人或唯一受益人的情形时应考虑到未来遗产税的征收问题。

但是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合理避税和恶意逃税有明显区别。作为纳税人还是须尽到自己的义务。

对于今天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家族信托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是家族信托的市场传播和教育依然有限。

当财富家族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如继承风险、婚姻风险、代持风险、税务风险,家族信托堪称完美的避险方案。对财富跨境跨籍流转挑战,家族信托的“守护”亦是应对方案中的关键一环。

-End-

标签: 理财投资 财富规划 资产配置 法律服务 财税服务 咨询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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